(试 行)
学院摄像机、数码相机的使用管理由政治部负责,为保证摄像机、数码相机的利用更规范、有序、方便和高效,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摄像机、数码相机的使用以学院大型活动为主兼顾各部门活动。
二、摄像机、数码相机作为学院重要的宣传设备器材,按照“预约登记、由预约时间先后安排”和“重要活动优先安排”的原则执行。学院各部门使用需提前三天以上填写预约申请,没有填写预约申请的单位,政治部有权不予安排或推后安排。
三、使用摄像机、数码相机的预约单需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报政治部审批同意后,工作人员方可携带摄影、摄像设备进行工作。
四、为做到高效、及时拍摄学院重要活动和新闻,为学院的建设与发展留取珍贵资料,特殊情况下,摄影摄像工作人员可以先拍摄,后由相关部门补办相关手续。
五、为维护学院的良好声誉和形象,保护学院相关秘密不外泄。未经政治部批准,其它商业性和社会性摄影、摄像机构不允许到学院拍摄。新闻性媒体到学院进行采访报道活动,应有政治部同志陪同方可进行采访报道。
六、以上条款解释权归学院政治部。
2012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