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七楼会议室使用管理办法
为加强学院七楼会议室管理,确保会议室的规范、有效使用,特制定本管理方法。
1.会议室仅用于学院组织召开的教职工大会以及学院有关部门组织教职工参加的各类会议和活动。
2.会议室由政治处统一管理,负责使用登记与调度、设备维护等相关事宜。未经政治处允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会议室,不得擅自挪用会议室音响设备、多媒体设备和桌椅等物品。
3.使用者应爱护会议室各项设施,保持会议室整洁,物件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4.会议室设有完毕后,使用者应及时关闭各种电器设备的电源,(音响功率放大器需充分散热后,方可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对会议室进行清扫和整理。
5.会议室实行提前预约制度。使用者需提前说明使用事由、参会人数、使用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经登记批准后方可使用。一般性会议需提前3天填写《会议使用申请表》,以便总体协调。
6.使用者经登记批准后到212办公室登记借用会议室钥匙。若在预定时间不能按时使用时,申请者应及时通知管理员。(郑琳、王金亮,联系方式:69970081,办公室:行政楼212)
7.本办法自2012年6月1日起实行。
附:
会议室使用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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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会议室使用申请表
申请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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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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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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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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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使用音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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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时间
|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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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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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使用部门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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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处负责人审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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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院领导审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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