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疆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通知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2.男性年满18-35周岁。身高170以上,大专以上学历(条件突出者可放宽学历和年龄);
3.身体健康、无残疾,能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热爱公安工作;
4.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心理健康;有较好的群众沟通能力;服从工作单位安排与分配,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二、工作事项
(一)工作内容
1.巡逻防控。开展街面巡逻防控,有效维护街面治安秩序,预防、制止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2.服务群众。接待来访群众,解答群众咨询,提供便民服务,受理群众的求助、救助事宜,细化各项办事服务要求,按照统一标准流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评议。
3.法制和安全防范宣传。开展法律法规和安全防范知识宣传教育,提示有关单位、居民消除隐患,提高群众法制意识和防范能力。
4.定期组织警务实战化训练,提高学员综合技能。
(二)勤务模式
工作勤务按照“三班两运转”模式开展(即每工作3日可保障1日休息)。
三、薪酬待遇
薪酬由财政部门全额保障按月支付,实习期工资3500元;根据岗位工作需要,为警辅学员配备警用服装、执勤装备、通讯设备和安全防护装备。
四、暖警措施
(一)关心关爱
1.用人单位为警辅学员免费提供食宿;
2.用人单位为警辅学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纳入公安民辅警因工(公)负伤人员紧急救治绿色通道;
(二)陪护制度
1.警辅学员亲属在外地的,按照标准可享受探亲假;
2.外地亲属来探亲,将为亲属免费提供3至5天住宿;
3.家属探亲期间,警辅学员可享受3至5天陪护假;
4.可免费参观辖区内旅游景点;
5.定期邀请警辅学员亲属及派出单位领导来疆参观警营工作、生活环境。
(三)优待政策
1.实习期满结业后,颁发结业证书,并由公安局出具援疆实习鉴定证明,享受参加工作所在地的优待政策;
2.学员工作满一年的,符合条件者可以优先录为正式警察;
3.享受其他优待政策。
有意愿报名的学生,请加入微信招聘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