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丰富学生的第二课堂,提高学生法律素养,增强学生对法庭审判的直观感受,同时为了提高学生的防范意识,免受社会上的不法侵害,6月7日下午我院与新郑市法院联合开展“法庭进校园”活动,现场审理一起大学生受害的信贷诈骗案件。
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这起社会无业青年刘某冒充在校大学生以恋爱的名义对四名女大学生进行信贷欺诈的案件正式开审。此次法庭由新郑市法院郭文凯庭长担任审判长。我院副院长蔡云川,副院长殷宏,河南省检察院宣传处张海燕,院团委书记李崇领,检察系主任郑志锋,及部分辅导员和二百多名学生代表坐在旁听席亲身感受庭审,零距离接受法制教育。
整个庭审过程严谨、规范、流畅,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都严格按照法院刑事审判流程开展。审判长主持整个庭审过程,威严又不失机智;公诉人慷慨陈词;辩护人尽责雄辩;被告人积极认错;给我们呈现了一堂精彩的法庭审理。
当被告人面对审判长的提问:“为什么会选择欺骗女大学生?”他的回答是:“因为她们的阅历浅”。这个回答着实让人深思。如今大学生普遍缺乏社会生活经验和判别能力,防范意识差,警惕性不高!一直以来,大学生被骗事件层出不穷,不仅给学生家庭造成了经济损失,而且影响了校园的安全稳定。
通过公诉人和辩护人综合陈述,大家都深有感触。院团委李书记热情地鼓励同学们谈谈自己的感受,不少同学都提到我们大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比较薄弱,也没有学会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审判长不仅对学生的疑问进行了详细的解答,而且现场教学,揭露了一些骗人的招数。例如,假冒身份行骗,编造突发事件行骗,投其所好以恋爱就业等目的行骗。如果遇到诈骗及时报案才是最理智的行为。此次法庭在师生们热烈的掌声和意犹未尽的感慨声中落下帷幕。
此次法庭进校园活动意义深刻,反响强烈,得到了师生们的一致好评。通过对真实法庭审理过程的演示,使学生身临其境地走进法庭庭审,让法律更贴近学生的生活,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制教育。
法槌一敲,一锤定音,不仅宣示着法庭的肃严公正,更是给我们敲醒了警钟。我们应该不断地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增强法律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才能更好更快的长大,为祖国的明天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