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补贴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1-11-18 点击数:

bv伟德中国官网关于发放2011年秋季

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补贴的通知

各系: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缓解物价上涨给他们带来的生活压力,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1年秋季学期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补贴资金的通知》(豫财教[2011]110号)文件要求,对我院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临时补贴,补贴标准为每生每月60元,补助期限为5个月(2011年秋季学期)。

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临时补贴的评定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经济困难(有乡镇以上单位贫困证明),生活俭朴。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下达我院的补贴名额和各系目前在校生总人数,分配给各系享受临时补贴的学生数详情请见附件。

各系要严格按照所分配的名额及评定条件,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要求审核评定,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并将享受临时补贴的学生名单于11月30日前报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405办公室。

学生处

2011年11月16日

附件

学院2011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补贴发放总表

系别

在校生人数

补贴人数(人)

补贴标准(元/人)

补贴金额(元)

法律系

2122

319

300

95700

检察系

1611

242

300

72600

侦查系

1433

216

300

64800

司法管理系

1146

173

300

5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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