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2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
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
各系:
按照《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评选2012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豫毕指〔2011〕36号)精神,根据《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教学〔2009〕243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决定在学院开展评选2012年河南省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比例
评选对象为获得学院2012年度优秀毕业生称号的同学,各系分配名额附后(见附件3)。
二、评选条件
1、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能够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实践者、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各方面表现突出。
3、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成绩优秀,曾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4、热爱集体,关心同学,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良好的工作实绩,在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5、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坚持体育锻炼,在校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6、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和我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具有创业意识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三、评选程序
1、本次评选工作由学生处负责组织。各系根据评选条件,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层层推荐。由系学生管理部门讨论决定推荐人选,将预选的省级优秀毕业生名单和《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见附件1,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省教育厅审批盖章后由学校存档一份,装学生档案一份)报学生处审核。
2、各系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
3、经省教育厅审批后,学院将下发文件表彰获奖同学,颁发《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荣誉证书》,有关材料装入本人档案,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
4、材料选报:各系要整理出1名优秀毕业生先进事迹(字数不超过3000字的电子材料)、《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一式两份、2012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见附件2,加盖各系公章,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一式一份,于2012年2月27日前,以系为单位报学生处405办公室。
附件: 1、 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2、2012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
3、2012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额各系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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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15日
附件1
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学校(盖章):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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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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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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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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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院(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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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历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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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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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
系
意
见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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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意
见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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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教
育
厅
意
见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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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学历层次”指研究生、本科、专科、中专;
2、“主要事迹”一栏由院、系负责填写;
3、此表一式二份,学校存档一份,装学生档案一份。
附件2
2012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
推 荐 名 单 总 表
院系名称:(盖章)
姓 名
| 姓 名
| 姓 名
| 姓 名
| 姓 名
| 姓 名
| 姓 名
| 姓 名
|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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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12年河南省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
毕业生推荐名额各系分配表
单位名称
| 毕业生人数
| 推荐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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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系
| 890人
| 2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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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系
| 580人
| 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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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系
| 554人
| 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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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管理系
| 379人
| 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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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403人
| 6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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