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2-04-12 点击数:
院领导意见:
主管院领导意见:
部门负责人意见:
报 告
院领导:
为加强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拟对全体辅导员发放管理津贴,标准为:辅导员管理学生人数在200人以内的,按照每名学生每月2元的标准发放;管理学生超过200人的,超出人数按照每超出一人,每人每月3元的标准发放;五年制学生按照每人每月3元的标准发放。我院现有辅导员34人,三月需发放管理津贴共计13470(壹万叁仟肆佰柒拾)元。
学生处
2012年4月5日
附:学院三月份辅导员管理津贴发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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