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上午,学院“龙湖大讲堂”基层巡讲活动惠济区院专场在郑州市惠济区院机关会议中心举行,这是本年度学院“龙湖大讲堂”基层巡讲活动的第四站,也是在郑州市的首场巡讲。学院派出培训处姜海霞副处长、检察系刑法教研室主任刘伟丽副教授组成的巡讲组参加了本次巡讲活动。刘伟丽副教授主讲了新开发课程《“两高”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司法解释的解读》,惠济区院党组成员、常务副检察长李根豹主持巡讲活动,惠济区院所有在郑班子成员及全院近100名检察干警听课。
本周“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发布后,学院为了充分发挥培训工作及时有效服务检察工作的职能作用,立即组织骨干教师,加班加点在三天内开发出了解读这一司法解释的专题课程,除了走进本周培训课堂外,还及时为基层院送训上门。惠济区院干警们在听课后表示,“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一部广受关注,对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影响的司法解释。学院在短时间内就开发出了专门课程,并送训上门,使他们足不出户就能够聆听省级培训机构高层次师资对这部司法解释的解读,及时、全面、准确掌握这项司法解释的规定和要求,对于他们适用这项司法解释,高质量办理贪污贿赂案件,提高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必将起到很大的帮助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