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事务学院

郑州市大豫公证处招聘启事

发布日期:2023-04-04    浏览次数:


— — 关 于 大 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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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郑州市大豫公证处是经河南省司法厅核准、司法部备案的公证改革试点单位,于2018年4月18日成立。现有工作人员36人,其中公证员19人,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占一半以上。2022年7月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司法部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大豫公证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拓新服务领域,对多个公证领域普遍推行“最多跑一次”的服务承诺;不断推进信息化建设,努力通过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解决社会群众公证法律难题,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公证力量。

01

招聘人数

岗位一:公证辅助人员3名(培养方向:公证员)

岗位二:公证辅助人员2名

02

岗位职责

公证辅助人员职责:协助公证员处理公证事务

03

应聘条件

岗位一:公证辅助人员(培养方向:公证员)

1、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法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本科为法学专业;往届生需取得学历证、学位证);

3、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A证;

4、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公证事业

5、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记录

6、身体健康。


优先录用条件:

1、中共党员

2、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岗位二:公证辅助人员

1、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往届生需取得学历证、学位证);

3、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公证事业

4、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记录

5、身体健康。

优先录用条件:

1、中共党员

2、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04

薪资待遇

1、薪资面议;

2、五险一金;

3、周末双休;

4、各种福利。

05

试用期

     本次招聘的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我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享受同岗位人员相关待遇;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06

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据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对相应条件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经核查发现属伪造的,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面试

1、资格审查通过后,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地点;

2、面试时请提供以下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证书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07

联系我们

简历投递:


请应聘者将简历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

dayugzc@163.com

(邮件主题上请注明上本人姓名,将个人简历、相关证书扫描为pdf版发送至该邮箱)


咨询电话:

0371-61230371;13503866939(王老师)

上班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工作日)


面试地点:

郑州市金水区东明路187号金成大厦A座六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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