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基本信息
(一)专业代码:580401
(二)专业名称:法律事务
(三)所属专业大类:公安与司法大类
(四)办学层次:高起专
二、培养目标与人才规格
本专业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具有较深厚的文化基础,适应司法机关、律所、公司等一线需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系统掌握法学基本知识和我国基本法律制度,具有较强法律适用能力,具备司法辅助实务技能,能够胜任司法机关司法助理、律师助理、公司法务等工作岗位的应用型、辅助型法律专门人才和应用型速录技能专门人才。
(一)知识要求
1.法理
通过本课程学习,使学生学习和掌握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树立正确、科学的法律价值观念;了解学习法理学的方法,培养学生具有法学创新人才必备的表达能力、写作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综合素质。
2.宪法
通过本课程学习,使学生掌握宪法的基本概念、宪法的历史、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的制定、修改与解释、宪法的渊源与结构、违宪审查、基本人权的一般原理、选举制度、国家机构的划分、中国国家机构的种类与职权,使学生掌握宪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比较系统和深入的宪法学习方法,为进一步学习其他法学专业课奠定基础。
3.民法
通过本课程学习,使学生了解与掌握民法的基础理论和我国民法的基本制度,重点掌握民事主体制度、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制度、物权制度、债权制度、人身权制度、民事责任制度。旨在提高学生的民法理论素养,在具有比较扎实的民法知识的基础上,阅读民法方法论著作和民法判例研究论文,以掌握适用民法的方法、规则和理论,提高运用民法和研究民法的能力。
4.刑法
通过本课程学习,使学生系统掌握我国刑法及其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各种原理、原则和制度,旨在培养学生运用刑法理论并根据刑法规定分析和解决具体法律问题的能力。
5.民事诉讼法
通过本课程学习,使学生全面系统地了解和把握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律制度;准确地把握我国现行民事诉讼制度的定位和走向。通过结合具体案例对民事诉讼相关法律制度的具体分析,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程序意识;培养和提高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判断和解决民事纠纷的能力;培养和提高大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
6.刑事诉讼法
通过本课程学习,使学生能够掌握我国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理论和我国刑事诉讼基本程序,理解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精神和具体规定,学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并运用其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刑事诉讼中的问题,并且能够运用刑事诉讼法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刑事诉讼中的问题。
7.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通过本课程学习,使学生从整体上对我国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框架有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进而熟悉各种行政法律规范,提高运用行政法律规范进行诉讼、处理行政纠纷的能力。本门课程讲求理论性和应用性的结合,突出应用性,提倡学生在学习时相互讨论和辩论,加深对课程的全面深入、准确地理解和掌握。
8. 法律文书写作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各类法律文书的概念、功能、内容、格式和写作要领等基本的写作知识,在具备法律和写作基本知识的基础上,熟练掌握审判工作中各种法律文书的写作知识和技能,能协助法官、检察官制作庭审进程所需的法律文书。
9. 书记员工作原理与实务
通过本课程学习,使学生明确书记员的工作性质、作用,工作职责范围,工作任务的具体内容及工作流程。特别是法律文书的送达等技能性训练,各种笔录的记录格式及卷宗的整理、装订、归档。使学生具有熟练掌握使用各种法律文书、文本的能力,能通晓各类案件卷宗的整理、装订和归档的操作规则。
(二)能力要求
1.法学基本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
2.法律事务专业必需的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
3.具有较强的法律理解与应用能力;
4.具有较强的速录技能及文字处理能力;
5.具有良好的沟通交流、组织协调、信息处理、归纳总结、材料整理归档等能力。
(三)素质要求
1.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深厚的爱国情感和中华民族自豪感;
2.崇尚宪法、遵法守纪、崇德向善、诚实守信、尊重生命、热爱劳动,履行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具有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参与意识;
3.具有法治意识、责任意识、保密意识、信息素养、创新思维;
4.勇于奋斗、乐观向上,具有自我管理能力、职业生涯规划的意识,有较强的集体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5.具有健康的体魄、心理和健全的人格;
6.具有一定的审美和人文素养;
7.具有职业态度端正,吃苦耐劳、团结协作、诚信和爱岗敬业的品质;
8.具有刻苦钻研业务、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以及开拓创新的精神;
9.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10.具有较强的适应职业变化的学习能力。
三、修业年限
(一)教育类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二)招生对象: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同等学力社会从业人员
(三)学制:2.5年
(四)学习形式:函授
四、课程设置
(一)公共基础课
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与法治、形势与政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语文、办公自动化
(二)专业课
法理、宪法、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法律文书写作、书记员工作原理与实务
(三)职业能力拓展课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演讲与口才、知识产权法、法务技能
五、教学形式
线上(含直播教学)与线下教学形式相结合,线下教学占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总学时的20%。
六、学时、学分
总学时为1620学时,以18学时为1个学分,共90学分。
七、考核与毕业要求
1.学生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线上网络学习、线下面授学习和考核,考核成绩归入学生本人档案。
2.学生的成绩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试方式分为网上考试和笔试,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分,考查成绩可采用五级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记分。学生所学课程的总成绩,由考试、面授考勤和作业等综合加以评定,其中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的期末考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学生课程成绩不合格的需进行补考或重修,补考在下学期开学初进行,重修原则上随下一个年级同堂学习考试。
3.颁发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对象是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下达的成人招生计划并经我院统一录取,注册后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
4.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学费缴齐,经继续教育学院审查合格后,准予毕业,发给bv伟德中国官网相应专业的专科毕业证书。
5.学生学习时间超过一年,因故中途退学,未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者(未学满一年、被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学生除外),发给肄业证书,井出具学习成绩证明。
6.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在第五学期进行为期四周的实践性教学,学生根据自身专业要求,自主选择满足实践需求的场所进行实践,完成实践任务,提交实践报告。实践教学的成绩应根据学生在毕业实践活动的表现,实践单位鉴定、实践任务完成情况得出成绩。
课程实践成绩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级分评定,具体标准如下:
优秀:毕业实践态度端正,实践活动中表现良好,圆满完成预订的实践任务。
良好:课程实践态度端正,实践活动中表现良好,完成预订的实践任务。
及格:课程实践态度基本端正,能够参加毕业实践活动,能够完成预订的主要实践任务。
不及格:未达到上述及格条件的为不及格。
八、教学进程安排
法律事务专业 (高起专)教学进程表
课 程 类别 |
序 号 |
课程 代码 |
课 程 名 称 |
学
分 |
总 学 时 |
各学期学时分配 |
考核 方式 |
线 上 教 学 |
线 下 教 学 |
实 验 实 训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过 程 性 考 核 |
终结性 考核 |
闭卷 |
开卷 |
公 共 基 础 课 |
1 |
101001 |
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36 |
2 |
36 |
0 |
|
36 |
|
|
|
|
√ |
√ |
|
2 |
101002 |
思想道德与法治 |
54 |
3 |
54 |
0 |
|
|
54 |
|
|
|
√ |
√ |
|
3 |
101003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54 |
3 |
54 |
0 |
|
54 |
|
|
|
|
√ |
√ |
|
4 |
101004 |
形势与政策 |
18 |
1 |
18 |
0 |
|
5 |
5 |
4 |
4 |
|
√ |
√ |
|
5 |
101005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72 |
4 |
72 |
0 |
|
|
|
72 |
|
|
√ |
√ |
|
6 |
101006 |
大学语文 |
72 |
4 |
72 |
0 |
|
72 |
|
|
|
|
√ |
√ |
|
7 |
101007 |
办公自动化 |
72 |
4 |
72 |
0 |
|
|
|
72 |
|
|
√ |
√ |
|
专 业 课 |
8 |
201001 |
法理学 |
90 |
5 |
85 |
5 |
|
90 |
|
|
|
|
√ |
√ |
|
9 |
201002 |
宪法 |
90 |
5 |
85 |
5 |
|
90 |
|
|
|
|
√ |
√ |
|
10 |
201003 |
民法 |
90 |
5 |
85 |
5 |
|
|
90 |
|
|
|
√ |
√ |
|
11 |
201004 |
刑法 |
90 |
5 |
85 |
5 |
|
|
90 |
|
|
|
√ |
√ |
|
12 |
201005 |
刑事诉讼法 |
90 |
5 |
85 |
5 |
|
|
|
90 |
|
|
√ |
√ |
|
13 |
201006 |
民事诉讼法 |
90 |
5 |
85 |
5 |
|
|
|
90 |
|
|
√ |
√ |
|
14 |
201007 |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
90 |
5 |
85 |
5 |
|
|
90 |
|
|
|
√ |
√ |
|
15 |
201008 |
法律文书写作 |
90 |
5 |
72 |
18 |
|
|
|
|
90 |
|
√ |
√ |
|
16 |
201009 |
书记员工作原理与实务 |
90 |
5 |
74 |
16 |
|
|
|
|
90 |
|
√ |
√ |
|
职业能力拓展课 |
17 |
201016 |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
54 |
3 |
42 |
12 |
|
|
54 |
|
|
|
√ |
|
√ |
18 |
201017 |
演讲与口才 |
54 |
3 |
44 |
10 |
|
|
|
54 |
|
|
√ |
|
√ |
19 |
201018 |
知识产权法 |
54 |
3 |
49 |
5 |
|
|
|
|
54 |
|
√ |
|
√ |
20 |
201014 |
法务技能 |
54 |
3 |
42 |
12 |
|
|
|
|
54 |
|
√ |
|
√ |
实践 教学 环节 |
21 |
301001 |
入学教育 |
18 |
1 |
0 |
18 |
|
18 |
|
|
|
|
√ |
|
|
22 |
301002 |
毕业教育 |
18 |
1 |
0 |
18 |
|
|
|
|
|
18 |
√ |
|
|
23 |
301003 |
毕业实习 |
180 |
10 |
0 |
180 |
|
|
|
|
|
180 |
√ |
|
|
合 计 |
1620 |
90 |
1296 |
324 |
|
365 |
383 |
382 |
292 |
198 |
|
百分比(%) |
80 |
20 |
|
22 |
24 |
24 |
18 |
12 |
九、教学实施保障
1、教材与图书文献资源。按照国家规定选用优质教材,禁止不合格的教材进入课堂。学院建立由专业教师、行业专家和教研人员等参加的教材选用机构,完善教材选用制度,经过规范程序择优选用教材。图书文献配备能满足人才培养、专业建设、教科研等工作的需要,方便师生查询、借阅。能够充分满足学生专业学习、教师专业教学研究和教学实施的需要。
2、数字资源。建设有与本专业有关的音视频素材、教学课件、案例库、虚拟仿真软件、数字教材等专业教学资源库,种类丰富、形式多样、使用便捷、动态更新,能够满足学习与教学需要。
3、师资队伍。本专业授课教师由专任教师、兼职教师和行业专家组成。专任教师共45人,其中教授 2 人,副教授 15 人,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38人,博士学位 5 人。均具备具有高校教师资格及三年行业工作经历,有行业从业资格证书,具有较强信息化教学能力,定期到法院或检察院挂职锻炼,能够开展课程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专任教师比例占本专业授课教师比例50%以上,双师素质教师占比近70%,能保证理论课和实践课的授课要求,职称、年龄、梯队结构合理。兼职教师20余名,主要从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速录行业及相关企事业单位中聘任,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有中级及以上行业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能承担课程与实训教学、实习指导等专业教学任务。
4、教学及实验实训条件
(1)网络平台:我院与河南致远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合作,专门针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工作开发了网络教学管理系统“麦能学堂继续教育平台”。该平台是一款基于SAAS模式的在线学习平台,融合了新时代“互联网+终身学习”教育理念,包括移动客户端和网页版,提供教学、教管、在线学习考试等。本系统采用前后端分离模式开发的在线教育平台,学生端支持web端和移动端同时访问;管理后台功能更加细化,管理流程更加清晰,操作更加流畅,能够为教师、管理人员和学员提供线上线下全方位服务。
(2)实训平台:为培养学生专业技能、提升学生岗位职业能力,学院建立校内、校外实训基地。
校内实训基地
序号 |
实训室名称 |
建设面积 (平方米) |
仪器设备 |
主要实训项目 |
台/套 |
总值(万元) |
1 |
一号机房 |
120平方米 |
60台 |
30万 |
法律文书制作 |
2 |
二号机房 |
120平方米 |
60台 |
30万 |
法律文书制作 |
3 |
三号机房 |
120平方米 |
60台 |
30万 |
法律文书制作 |
4 |
四号机房 |
120平方米 |
60台 |
30万 |
法律文书制作 |
校外实训基地
序号 |
基地名称 |
合作类型 |
建立时间 |
1 |
金水区检察院 |
实习实训 |
2016年 |
2 |
管城区检察院 |
实习实训 |
2016年 |
3 |
二七区检察院 |
实习实训 |
2016年 |
4 |
新郑市检察院 |
实习实训 |
2016年 |
5 |
宝丰市检察院 |
实习实训 |
2016年 |
6 |
鹤壁市检察院 |
实习实训 |
2016年 |
7 |
河南国银律师事务所 |
实习实训 |
2017年 |
8 |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河南分所 |
实习实训 |
2017年 |
9 |
上海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河南分所 |
实习实训 |
2017年 |
10 |
上海浩信律师事务所河南分所 |
实习实训 |
2017年 |
11 |
河南三融律师事务所 |
实习实训 |
2017年 |
12 |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河南分所 |
实习实训 |
2017年 |
13 |
河南名本律师事务所 |
实习实训 |
2017年 |
5、质量管理
(1)专业建设和教学质量诊断与改进机制,健全专业教学质量监控管理制度,完善课堂教学、教学评价、实习实训、毕业设计以及专业调研、人才培养方案更新、资源建设等方面质量标准建设,通过教学实施、过程监控、质量评价和持续改进,达成人才培养规格。
(2)完善教学管理机制,加强日常教学组织运行与管理,定期开展课程建设水平和教学质量诊断与改进,建立健全听课、评教、评学等制度,严明教学纪律,强化教学组织功能。
(3)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及社会评价机制,并对生源情况、在校生学业水平、毕业生就业情况等进行分析,定期评价人才培养质量和培养目标达成情况。
(4)专业教研组织应充分利用评价分析结果有效改进专业教学,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6、经费保障
我院是省检察院直属机构,性质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保障来源包括省检察院投入、省财政拨款、学费收入、培训收入及其他资产收入,办学经费有稳定可靠的来源和保障,完全可以保障校园基本建设、实验实训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师资队伍建设以及各专业学科建设的需要。